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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的道路

閻凱毅  牧師

經文:
耶和華說:「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;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。天怎樣高過地,照樣,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,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」(賽
55:8-9)
 
人的一生有許多轉捩點;在我一生中最重要的轉捩點,是一次非常特別的屬靈經歷。今天,我的事業、家庭和生命都特別蒙福,正始於那一次屬靈經歷。因著它,使我徹底回轉歸向神。要瞭解我的超然的屬靈經歷,必先要知道我是怎樣的人。 我是一個很自負的人,從小就深自期許。總覺得「眾人皆醉,我獨醒」,將來必大有作為。傳道書
4:12「三股合成的繩子,不易折斷。」以此作比喻,我的生命就是用以下三股繩子,也就是三個「自我期許」,交扭而成。
 
第一個自我期許:胸懷大志,盼顧自雄。我常說:「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」。由此可見我的「自負」。第二個自我期許:「君子有所為,有所不為」。有所不為:我自認有節制、能克己,也就是能守律法。由此可見我的「自義」。因此,對己、對人都有高標準的要求。以擇友、工作為例,「鳳翱翔於千仞兮,非梧不棲」就是我的標準。第三個自我期許:心中有神。就是常存敬畏神的心。我知道,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,是聖潔的神。祂說:「除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…因我耶和華是忌邪的神。」自小,我的母親帶我去教會,認識真神。不過我對神僅有理性的認識,並無生命的經歷。
 
我於
1970年代到美國「密蘇里大學新聞學院」念書,畢業回台,因 (新聞) 名校緣故,回台灣很容易找到工作。我選擇晚上在報社工作,白天在四所大學任教。自覺最大的成就是,四年編寫了三本頗為暢銷的書。 工作五年後,「青年才俊」的光環漸失,我希望再創新局, 於是直接找報社董事長,請調來美國,任美西特派記者。我只作了一年,見好就收。1985年在洛杉磯自行創業,成立公司,從事投資理財的業務。我認真工作,全力以赴,一天工作14小時,公司成長迅速。 後來,我考量美國華人市場胃納過小,決心展足亞洲市場。第一站當然是回台灣發展。由於當時台灣市場尚未成熟,對國際理財商品不了解,推展業務頗為吃力。美台兩地奔波,十分辛苦。當時,台灣股價開始飆漲,深覺僅憑自己的專業賺錢,實在太慢;也有些大才小用。無奈,沒有財團實力作後援,我只得「韜光養晦,以待天時」。
 
沒想到,天時不需久候
。1988年春夏之交,在台北兄弟大飯店頂樓餐廳的電梯口,聽見有人叫我的名字。回頭一看,是十多年前預備軍官受訓時,睡上下鋪的好友J(姑隱其名)。相談下得知,他掌管的家族事業不但成為第一類股票上市公司,並且已形成略具實力的財團。自此我們保持連絡。1990年2月,J特來拜訪我,並邀請我出任他新成立的企業的執行副總經理,自此,一人之下,眾人之上,因為董事長、總經理都是J本人。 我自認,我的時機來臨。我相信,我應有機會置身商界主流,一展長才。因著新工作,我正式成為當時的「時髦人類」,被稱之為:「內在美」(內人在美國)、「太空人」(太太空空如也的人)。我安慰自己,為了家庭,為了事業,一切暫時的犧牲都是值得的。
 
殊不知,早於
1988年美台兩地奔波,為事業打拼之時開始,不自覺中,自己的人生理想,已一點一滴的從生命中流失。理想漸失,生命的焦距自然也逐漸模糊。 在財團工作時期,表面看來相當不錯,自己的名字、照片也常見諸報章雜誌;在公司我也兼任更多職務。當時我還兼任南部地區分公司的董事長之職。但是,我變得非常不快樂,心裡總有巨大的壓抑,不得釋放。內心的衝突,從三方面同時發生。以下為當時(1990年),所作的「今昔對比」。 昔日:胸懷大志,盼顧自雄。常說:「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」。 在財團時:隨波逐流。縱橫捭闔、權謀術數(有敵我觀,無是非觀)。 昔日:君子有所為,有所不為。自認「鳳翱翔於千仞兮,非梧不棲」。 在財團時:雞犬爭食,競逐名利(如在垃圾中尋寶,稍有身段,即淘汰出局)。 昔日:心中有神。深知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。祂是聖潔的。祂說:「除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…因為我耶和華是忌邪的神。」 在財團時:褻瀆神。這在我靈裡,發生天翻地覆的衝突!
 
我加入公司時,才知道財團是拜密宗的。J篤信密宗,並且遠從西藏、尼泊爾請喇嘛來台,頂禮供養。J也有民間信仰。例如,相信濟公。我身為基督徒,當然不可接觸別的「神」,因為耶和華是聖潔的、是忌邪的神。但是J樂意將他的「神」介紹給我,一般人看來,這是天大的面子。我心裡作難,但因著不願意得罪J,我寧可得罪神,去接觸邪靈。 我不但去廟裡,上喇嘛的飯桌吃飯,並且也陪J請濟公顯靈。雖然,我的靈裡有天翻地覆的攪動,但我仍為了得著世界而妥協。 此外,公司每開設一個購物中心,就要請喇嘛作法祈福。我當然想盡辦法不去參加。但是公司後來頒佈行政命令,作法祈福時,公司裡的每一個人都得參加,除此以外,還用擴音器廣播,等人到齊才舉行儀式。我不得已,只得參加。我到了現場,雖然努力向後,但總有人為我保留前排。
 
舉行儀式時,我不能拈香,於是雙手合掌;但合掌看來是拜拜,所以我不能合掌,於是雙手互握,儘量下垂,放在小腹的位置。我不能躬身敬禮,於是我向左或向右轉身張望,然後彎腰。姿勢之可笑,不言而喻。有時一個重心不穩,還會步履踉蹌、跌跌撞撞、窘態畢露。這樣一個基督徒,在別人眼裡如何,我不確定,但我對自己的行為絕對是深以為恥的。並且,我也是褻瀆神的,因為雖是半真半假、似拜非拜,但是即使如此,也嚴重地得罪神了。
 
此外,長期離家,還有「時髦人類」普遍面臨的問題:「肉體的情慾、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」(約壹
2:16),我得天天面對、時時抗拒。 對一個極端自負和自義的人而言,這樣的退縮、這樣的妥協,是何等的痛苦!我想,羅馬書7:24,保羅說:「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這正是我當時的寫照。 感謝神特別的恩典。1991年4月,在「引繩而決」的前夕(引繩而決,為的是不再掙扎;與世界為友,向理想說再見),我遭遇一次靈的衝擊。靈界的真實,喚醒我昏睡的靈。這段經歷,成為改變我生命的的轉捩點。 這次特殊靈界的經歷,要先從我過去的家庭困難說起。
 
我的姐姐
18歲時,因受刺激,精神異常。她的病,使我們一家人的心力、體力和財力耗費殆盡。多年來,我姐姐進出不同的精神病院,看過許多精神科醫生。1991年,她在「台北市立療養院」(「市療」)精神病院,住院治療。我和我母親去「市療」精神病房看我姐姐。我們坐在病房大廳的椅子上等候。大廳周圍隔出一些病房。大廳的中央部份有一個獨立的護士站,設計得很特別。由於是中午時分,當時探病的只有我和我母親。 忽然,我聽見電動鐵門開啟的聲音,轉頭望去,只見走進來兩個人;一個是年約18歲的女孩,面貌姣好;旁邊伴隨一個男性長者,看來是她的父親。 從這個女孩跨入大廳之際,我的心裡就有一股莫名的怪異感覺,定睛看她,更覺得她有一股重重的邪氣。我想,這是中午時間,這種感覺不會是心理作用,況且我是很理性的人,根本不相信怪力亂神之事。但是,我的汗毛豎立,渾身不對勁的現象告訴我,這個女孩,必有邪靈附身。我想,大概這就是她住進精神病院的原因。
 
這個女孩走入後就開始見人說「鬼話」- 她向工作站的兩位護士說話。她分別對兩位護士說,妳昨天作了些什麼,妳過去如何如何…。我看兩位護士詫異的表情,似乎這個女孩真的說出她們不為人知的情況。然後,這個女孩慢慢走近我,站住,向我的方向說話。她說:「這裡有兩個基督徒,我和你們沒有關係。」我看看坐在旁邊的母親,心裡發毛(不錯,我和我母親都是基督徒),但我沒作聲,也不看她。接著,她又說:「有一個是記者。」她又說對了,我過去作過記者。我想,這個女孩絕對有邪靈附身,並且還是衝著我來的。
 
我拉著我母親的手,說:「媽媽,我們換個地方坐。」於是,我們換到大廳另一邊的椅子坐。我偷偷抬眼,看見邪靈附身的女孩回身轉身走向護士站。我正自慶幸,未料她只是繞過護士站,走向我的坐位。 我無處躲逃,只得強作鎮定。邪靈站在我面前,面向我,眼斜視,接著開始破口大罵,牠的攻擊、控告、羞辱、傷害,句句正中要害,因為邪靈的話,句句適用在我的身上 - 牠撕裂我自負和自義的外袍,揭開我敬虔的假面具,赤裸裸地顯露我的軟弱、失敗、虛假、無知…。我羞愧得無地自容,但也無計可施,只能任憑邪靈謾罵。 我思想,身為神的兒女,有神所賜的權柄,可以踐踏蛇和蠍子,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。身為神的兒女,有權柄趕鬼,但因著我生活的軟弱,我只能閉目垂頭,任憑邪靈攻擊、訕笑。這是何等的諷刺,何等的羞辱。 就在那一刻,聖靈彷彿拉開靈界的簾幕,讓我看見屬靈世界的真實。我看見在眼前的邪靈是何等的真實,而邪靈的真實,正好向我反證了聖靈的真實。邪靈小小的力量,提醒我聖靈無窮的大能、光明、美善、權柄…。可是過去我都輕忽聖靈,過去我從未真正相信聖靈的真實存在。
 
我昏睡的靈,一霎時甦醒過來,我暗下決心,我要改變,我要重獲我屬靈的權柄,這將是我一生中,最後一次任憑邪靈在我面前囂張。下次,我將綑綁邪靈、趕逐邪靈,牠們將如風前的灰,有我用神兒女的權柄斥責、趕逐。在聖靈光照下,我看見我的罪,我默默向神認罪。神藉此事向我顯明靈界的真實,讓我渴慕聖靈。神呼召我,我決心以行動回應。我決定要作回頭的浪子,我決定我的生命要有一個全新的開始 - 我應該先離開這個環境。 神知道我的意念和決心,祂為我訂下回頭的時間表。

 

神的時間表(1991年4至9月): 4月發生靈界的經歷。5月,我的妻子張梅在靈裡知道,我在台灣需要她的幫助。當時,我岳父生病,並且病情突然轉劇,妻子告訴我岳父,她將快去快回,但必須立即來台看我,因為我有迫切的需要。妻子回台第一件要事就是拉我去教會。我聽道,深受聖靈感動,更加渴慕神。
 
幾天後,妻子就接到我岳父病危通知,匆匆趕回美國。6月:我岳父過世,我回美參加葬禮。更確定我要離開台灣,回美國從新開始。7月:向財團辭職。8月:正式回美。第一次沒有自己的計劃,單單順服神的呼召,憑著信心回洛杉磯,並且還不知道自己要作什麼。這是我自己的道路的終結。藉此,我調整生活中的優先順序:「神第一、家庭第二、事業第三」。9月:認真追求、讀經、上課…。其後,開始參與事奉:教主日學、主編教會刊物「靈火」,及書籍「請聽我說」,為教會舉辦「編輯採訪研習會」,在教會的「執事會」事奉…。後來,亦參與了五個基督教機構的事奉。 生命的優先順序正確,親近神,順從聖靈引導,神就為我開道路。

正如詩篇1:1-3「不從惡人的計謀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褻慢人的座位;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。 他要像一棵樹,栽在溪水旁,按時候結果子,葉子也不枯乾。凡他所作的,盡都順利。」

在此,「不從惡人的計謀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褻慢人的座位」所指的就是,我離開台灣那個捆綁我的環境。「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」,所指的就是,我喜愛神的話(讀聖經),渴慕神、親近神,並且常常默想神的話。讓神的話成為可以聆聽的活潑聖言,成為我生命的經歷,落實在我每天的生活中。這樣我就成為蒙福的人(「這人便為有福」)。
 
「他要像一棵樹,栽在溪水旁,按時候結果子,葉子也不枯乾」所指的就是,我四週的環境,雖是荒蕪的、乾旱的、困難的,但是聖靈有如源源的活水,滋潤我,並豐沛地供應我一切的需要 - 屬靈和物質一切的需要。以致我不但不枯竭,反能結出果子:結出生命的果子和事奉的果子。
 
「凡他所作的,盡都順利」所指的就是,不只是屬靈方面所作的事奉盡都順利,而是一切盡都順利,當然包括家庭、事業盡都順利。我回到美國以後,神補足我過去在台灣
18個月失去的家人之愛,讓我在主裡重建家庭;神也祝福我的事業,我創立的 Unicom 財務規劃公司的理財業務,每年都有加倍的成長。
 
實際上,我的公司的業務主要在亞洲國家。我雖然不在前線,但業務的增長,看來比我親自督陣更加迅速和順利,因此我知道,這一切都是神所作的,不是我作的;我知道,這一切都是神的祝福。這就是「凡他所作的,盡都順利」。


過去幾年,心中偶有疑問:「1991年若未離開財團,今日光景如何?」神果真回答我的每一個問題。10年後我得到一個確定答覆:
 

2001年1月 ,在外午餐,偶翻「世界日報」,看到一則轉載的台灣新聞,大標題為:xx公司董事長涉挪用10億元護盤被查獲。小標題為:調查局日將函送xxx法辦,另追查去年三月疑似內線交易。 新聞內容主要報導,J為達成護盤的目的,涉嫌假借投資子公司名義,挪用十餘億元資金投入股市炒作。不過公司股價仍舊持續下跌。公司常務董事共三人,其中一名為「人頭」…。
 
頓時,我回想過去自己選擇的道路。當初,我兼任財團子公司南部地區董事長,即為「人頭」,如今人頭的下場如何?當初,我希望子公司上市、配股,如今連總公司都已下市,還有官司纏身。現在我看見
,10年前神怎樣保守我,救我脫離險惡的環境,將我安置在高處,並引領我,祝福我。 誠如以賽亞書55:8-9,神說:「…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。天怎樣高過地,照樣,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…」。在整整10年之後,神讓我清楚看見,祂的道路如何高過我的道路。
 
我思想,我們的道路通常都是求財富、成功、順利、健康…。但是神為我們安 排的道路,卻常有缺乏、失敗、困難、疾病…,但是,這一切都有神的目的,為的是操練我們,引領我們,讓我們倚靠祂、經歷祂,並得著永恆的祝福。因此,不論我們今天的環境如何,難處如何,我們定意要感謝神為我們預備的道路。因為「耶和華本為善,祂的慈愛永遠長存」。 親愛的朋友,不論你今天的道路如何,只要你相信神、親近神、倚靠神,你的道路就會回歸到神的道路 - 最美善、最蒙福的道路。讓我們存著感謝的心,認真地過神為我們預備的每一個日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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