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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心之手

閻凱毅  牧師

馬可福音11:24,耶穌說:「…凡你們禱告祈求的,無論是什麼,只要信是得著的,就必得著。」這節經文,是聖經中,最棒的經文之一。它能徹底改變我們對禱告的態度;它能為我們的信心注入無限的能量,讓我們在這樣的信心狀態中,支取神奇妙的應許。

我要從三方面來解釋馬可福音
11:24這節經文。
 
一、第一方面:「信是得著的,就必得著」

(Believe that you have received it, and it will be yours)
 
它的意思是:相信你已經得著的,你將會得著。為什麼我們先相信 (禱告祈求的)「已經」得著,然後,才「將會」得著? 讓我講一個故事,來說明它的意思。
 
策馬入林的故事
 

1965年,我在台灣念初中三年級的時候,有一天,我父親回家,告訴我一個好消息。(首先,讓我作一點背景說明,我父親是遠洋商船的船長,長年在外,大約一兩年才回家一次。因此父親回家,也應算是一個好消息) 父親告訴我,他在日本為我買了一輛摩托車 (是一輛輕型機車)。因為當時還沒有開放外國機車進口,所以辦理報關要花費很長的時間。父親說,他這次回來的時間短,來不及報關,所以要等他下次回來,才能把車給我。父親告訴我,這輛車是Honda製的摩托車,汽缸容量是55cc,車身是深藍色,座椅分成前後兩個,是深紅色,並且有白色滾邊…。

從那天開始,我就夢想騎在這輛車上的感覺,我想像,那應該是一種「策馬入林」的感覺:我想像,自己縱馬疾馳,穿越樹林;耳邊風聲呼呼、林木向後飛掠…,好不過癮!(事實上,在那時,我從未坐過摩托車,也從未騎過馬)。由於難以抑制興奮,我告訴兩個要好的朋友:「我爸爸給我買了一輛摩托車!」並且仔細描述是怎樣一輛車。他們不可置信的眼神和讚嘆聲,顯露出他們的驚訝和羨慕。接著,他們拜託我趕快騎車出來,帶他們去兜風。我很得意,但是,為了虛榮,我沒有告訴他們,我還沒拿到車子,事實上我連車子都還沒看到。

過了幾天,其中的一位朋友(阿忠),拿了一疊同型機車的型錄給我,裡面印有這型機車的照片,並且告訴我,這種機車都是
50cc,根本沒有55cc。他還特別去問Honda機車專賣店老闆,對方斬釘截鐵地說:「Honda 沒有55cc 的機車!」並且,老闆還說Honda 機車的座椅都是前後連在一起,沒有前後分成兩個的。老闆消遣他:「你作夢看到的呀?」對阿忠的說詞,我真是無言以對。

為了避免兩位朋友更多的追問,從那時起,我刻意避開他們,但是,從偶而的接觸中,我可以感覺到,他們對我有摩托車之事,認定我在吹牛,並且認定我的吹牛已經「露底」了。對我而言,那是一段很長、很難過的日子。足足等了一年,父親再度回家。這次,父親為了在第一時間將禮物帶給我,他竟然親自騎著摩托車回家 (父親的船在基隆靠岸,我家在楊梅。從基隆騎到楊梅,父親足足騎了
66公里)。

我從父親手中拿到摩托車鑰匙後,飛奔到我家的前廊,第一次親眼看見一年以來夢寐以求的禮物 - 一輛
Honda原裝車。它真的是一輛Honda 55cc的摩托車,有白色滾邊的深紅座椅真的分成前後兩個,配上深藍的車身,淺灰色的檔泥板、不銹鋼的車灯,真是帥極了!我先將車推到學校操場試騎幾圈 (這型車有排檔,但沒有離合器,主要的是注意加油和煞車;加油車就走,煞車車就停,和騎腳踏車差不多) ;確定駕馭熟練後,我立刻「縱馬疾馳」,分別到兩個朋友家,把他們「抓出來」,三個人興奮地擠在一輛車上,往郊外兜風去。在平整的柏油路上,我愈騎愈快;在60公里的車速中,果然路旁行樹倒退,耳邊風聲呼呼,一霎時,把一年以來心中的鬱悶也吹得乾乾淨淨!
 
相信的對象

這個故事,正是馬可福音
11:24最好的註解。當父親告訴我,他買了一輛摩托車給我的時候,雖然我還沒有拿到這個禮物,雖然專家說,根本沒有這樣的機車,但是這個禮物 - Honda 55cc的原裝摩托車已經是我的了。因為我的父親是認真、誠實的人,我完全相信他的話,不論別人怎麼說,這輛摩托車已具體地成形在我心中,我甚至已經看見車子停在我家前廊的樣子了;雖然我還沒有實際拿到到這個禮物,但是,因著相信向我說話的對象,我已經得著這個禮物了。這就是「信是得著,就必得著」的意思 - 相信已經得著的,就將會得著。

往往,我們為某件事禱告到一個程度,會聽見神對我們說:「孩子,你所祈求的,我已經答應你了。」我們怎麼知道這是從神而來的話語 ? 最明顯的印證,就是:當我們在禱告中聽見神的應允,會有一個感覺是 - 心中的負擔頓時卸下,知道不需要再為這事祈求了。接著,我們就產生十足的信心 - 神已經應允禱告,並且在信心裡知道我們所祈求的,就必得著!
“It’s on the way” (就像已寄出的禮物,正在郵寄的途中,我就快收到了),我們禱告祈求的,無論是什麼,只要神已應允,我們一定會得著。因為我們可以100%相信向我們說話的對象;因為我們的神是100%信實的。「…在祂並沒有改變,也沒有轉動的影兒」(雅 1:17) 因為「耶和華啊,你的話安定在天,直到永遠。你的誠實存到萬代…」(詩119:89-90) 。

停止祈求

請記住,在神應允我們的禱告之後,就不要再為這事祈求,(神已應允,再求,就是不相信神的應允。) 但是,我們要開始為這事向神獻上感謝,常常在禱告中,感謝神已經答應了這事,因為,在信心裡,我們已經得著神的賞賜和祝福了。
 
二、第二方面:「禱告祈求的,無論是什麼」


我們回到馬可福音11:24「…凡你們禱告祈求的,無論是什麼,只要信是得著的,就必得著。」


我先講「禱告祈求」,再講「無論是什麼」。

 

禱告祈求

在這裡,我們看見「禱告祈求」和「得著」之間重要的關係 - 「禱告祈求」和「得著」之間,很明顯的是「前因」和「後果」的關係。因為禱告祈求,所以帶下神超然的賞賜和祝福的結果。禱告何其重要!但是,我們一定要知道,只是禱告還不夠,必須要禱告到「得著」才夠。禱告到「得著」有一個秘訣,這個秘訣,一共8個字。在路加福音
18:1,主耶穌說:「…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…」,因為時候到了,神就會給我們成就。讓我們思想一下,主耶穌為什麼特別這樣提醒我們? 大概是因為,我們不是「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」,而是「不常禱告,常常灰心」,因此,有許多禱告,沒有得到神的應允。

禱告到「得著」,正如天平加紙。天平的一端,是一塊大石頭 (又大又重,正如我們的困難),天平的另一端,是一張紙 (又薄又輕的一張紙,就如我們每天的禱告)。一張薄紙如何能舉起一塊大石? 當然不能。但是,每天禱告,就如每天加一張紙在天平的另一端,當紙張增加到一本聖經的厚度時,就有一本聖經的重量;一本聖經的重量不夠,可增加到兩本聖經;兩本聖經的重量不夠,可增加到三本聖經…。終有一日,因著加上一張薄紙,就能舉起大石。同樣的道理,終有一日,我們的禱告,會挪移我們的困難 - 即使這困難如同一座大山,也要在我們持續不斷的禱告中被挪去,因為,在神沒有難成的事。因此,不論我們面臨的是事業的困難、家庭的困難、夫妻的問題、兒女的問題,藉著持續的禱告,我們終必聽見神應允的回答,我們終必經歷真正「得著」的喜樂。

請記住,因著加上一張薄紙,舉起困難的巨石,也因著缺少那一張薄紙,困難的巨石仍在。因此,我們不可輕忽每一次的禱告,因為「每一次」的禱告,都有它的價值,都有它的重量。

無論是什麼
 
這五個字,向我們的理性提出嚴肅的挑戰:凡我們禱告祈求的「無論是什麼」,神都垂聽,神都應允嗎? 在這裡,我要用「以經解經」的方法,來回答這個問題。我要用約翰一書 
5:14-15 來回答這個問題。

14「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,祂就聽我們;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。」

15「既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,就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。」

這兩節經文用三個重點,清楚地回答了我們的問題:
 
第一個重點:「照祂的旨意求」(我們禱告,要照著神在聖經裡的應許,並按著神的屬性 - 聖潔、公義、慈愛、憐憫、信實 - 來祈求)。

第二個重點:「坦然無懼的心」(這是神給我們的印證:若按著神的旨意求,我們的心在神面前,一定坦然無懼)。

第三個重點:「一切所求的…無不得著」(「一切所求的」指的就是「無論是什麼」;「無不得著」指的是「就必得著」)。

感謝神,讓我們抓住神的應許「…坦然無懼的,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為要得憐恤、蒙恩惠,作隨時的幫助」(來
4:16)。感謝神,讓我們發現,禱告不是神兒女的義務,禱告是神兒女的權利!我們有權利「直達天聽」。唯有神的兒女,可以來到聖潔、公義、全能、全善的天父面前,得憐恤、蒙恩惠,作隨時的幫助。什麼是「隨時的幫助」? 「隨時的幫助」指的是:不論任何時間,不論任何事情,不論任何困難,神都樂意幫助我們,神都「等著」要幫助我們。沒有一個困難是大到神不能解決,沒有一件事情是小到神不願理會。在「最大」和「最小」之間,包含了我們的一切問題。這是神何等的恩典。

事實上,我們的信心有多大,我們的禱告祈求的才能有多大,神能成就的就有多大。禱告可以改變我們的環境,可以改變我們的生活,可以改變教會,可以改變世界。身為神的兒女,我們怎麼可能放棄這個「特權」? 相反的,我們要珍惜這個特權,要時時使用這個特權。
 
三、第三方面:時間的落差

我們再回到馬可福音
11:24「…凡你們禱告祈求的,無論是什麼,只要信是得著的,就必得著。」

很明顯的,我們看見「信是得著」和「就必得著」之間有時間的落差。為什麼神已經應允的事,還要我們等候 ? 固然有些事,我們禱告,神應允,就立刻成就,時間的落差,不過在眨眼之間;但是,有些事神應允,卻要我們等候片時,或長期等候,甚至令我們覺得日月蹉跎,遙遙無期?

如果我們仔細觀察神的作為,就會發現,神要我們「等候」,是為了我們的益處。在聖經中,充滿這樣的例證。我們以 創世記 中,一位人物的故事為例:

撒發那忒巴內亞
 
他是一個安靜、深受父親寵愛的兒子,上面有 
10 個哥哥。在他17歲的那年,神在他夢中向他啟示,神在他生命中有偉大的計劃,並且要賜給他尊貴無比的地位。但是,在他的異夢之後,客觀的環境和神給他的啟示,卻完全背道而馳。首先,他被自己的哥哥們賣到埃及,成為奴隸;後來,因為拒絕主人妻子的美色誘惑,遭誣告、受冤屈,被關在監牢裡。最後,在監牢裡受他幫助的人,出獄後,竟將他遺忘,沒有為他平反冤屈。

在真實的生活中,他的經歷是,從一個黑暗,進入另一個更深的黑暗。但是,這些完全不可理解的惡劣境遇,卻是神偉大計劃的一部份,因為神知道這個17歲的希伯來年輕人,需要
10年的時間 (17歲 - 27歲) 學習埃及的語言、文化、知識,累積管理經驗;並且操練信心和忠心。接著,神又把這個27 歲的希伯來年輕人,送入監牢 (一個「王的囚犯」被關的監牢),在那裡,他和王的官員 (酒政、膳長) 一同坐牢;在那裡,他有機會學習宮廷禮節、政治知識,並且對宮中的人、事、物,多所了解。

最後,神預定的時候到了(在
30歲的時候,這個年輕人被神預備好了),因著解夢,他被帶到王的面前,靠著神的能力,他成為唯一能夠為王解夢的人;因著神的靈給他超然的智慧、聰明,他不但解夢,並且立即提出一個完美的計劃,解決埃及將要發生「七個荒年」的大飢饉,帶來「餓殍遍野」的嚴重問題,因此,他被法老王提升到至高的地位,並蒙法老王賜名:「撒發那忒巴內亞」(創41:45)。意思是:世界的救星。聖經說他「…如法老的父,作他全家的主,並埃及全地的宰相」(創45:8)。

一個外族的囚犯,在一夕之間,成為埃及的宰相,從此功名如日中天。從近距離看,神在他生命中的計劃,全然實現;更重要的是,從遠距離看,神透過他成就了神永世的計劃。

苦難、冤屈和牢獄之災,都有神的目的,為的是要鍛鍊他鋼鐵般的毅力、堅忍和決心。這個從小受寵,缺乏意志力和領導力的男孩,在經歷這些之後,脫胎換骨,變成有智慧、謙虛、勇敢、堅毅、有經驗、有能力的領袖,不但他個人蒙受神的大福,他也成為家人和民族的拯救,並且按著神的定旨先見,他揭開神對全人類就贖計劃的序幕。

這個人就是雅各的兒子約瑟。正如約瑟一樣,神在我們每一個人的身上,都有祂奇妙的計劃。讓我們牢牢記住,神要我們等候,是為了我們的益處,為的是操練我們的信心、品格、經驗和能力,為的是預備我們,成為祂聖潔的、榮耀的器皿;為的是要在我們身上成就不但是今世的,也是永世的計劃。

神的意思
 
當我們從永恆的高度思想我們短短的一生,就會發現,神在我們身上永世的計劃,遠比今世的計劃,更為寶貴;我們就會發現,我們生命中的經歷,不論順逆,都有神的美意。正如約瑟對恐懼戰兢,俯伏在他面前的哥哥們所說的話:「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,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…」(創
50:20) 。在信心裡,我們可以作同樣的宣告:「這世界、這環境的意思是要害我,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。」是的,「神的意思原是好的!」

歌林多後書
4:16-18鼓勵我們,說:「所以,我們不喪膽;外體雖然毀壞,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。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,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,永遠的榮耀。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,乃是顧念所不見的;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,所不見的是永遠的。」

在這裡,「苦楚」對照的是「榮耀」,「至暫至輕」對照的是「永遠」和「極重無比」。這是何等強烈和鮮活的對比。在「時間的落差」中,我們可能經歷今世的苦楚,但是,當我們明白,這是神在我們身上成就永世計劃,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的時候,我們就能有信心、有盼望、有力量,歡喜快樂地奔行人生的道路。事實上,有許多時候,今世的苦楚,既非「至暫」,也非「至輕」,只是,因為在「極重無比」和「永遠」的榮耀的對照下,才變成「至暫至輕」。唯有從永恆的高度思想,我們才能明白神在我們身上永世的計劃;才能有信心、有盼望、有力量地奔行人生的道路。

結論

讓我們牢牢記住馬可福音
11:24主耶穌的保證:「…凡你們禱告祈求的,無論是什麼,只要信是得著的,就必得著」,這是神何等寶貴的應許!不論我們生活的實際經歷和神的應允如何不同,甚至背道而馳;不論我們等候的時間是短是長,甚至遙遙無期,但我們深知確信,我們禱告祈求的,無論是什麼,只要「信是得著的,就必得著」。因此,讓我們常常禱告,永不灰心,直等到聽見神的應允;然後,我們就能毫不懷疑地伸出「信心之手」,抓住神的應允 - 抓住的,不是模糊的應允;在信心裡,讓我們現在就已經看見、已經摸著、已經預嚐那將要給我們,能存留到永遠的賞賜和祝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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